富里工作家庭聚汇丰腾种养殖大户的先进事迹
富里工作家庭聚汇丰腾种养殖大户的先进事迹是:公司在基层技术人员的指导下,制订了健康发展规划,建立了生态发展模式,达成了种养结合的基地,使得养牛产业健康发展,在生产过程中,公司能够依据当地自然资源特点,通过科学管理,不断提高黄牛生产性能,增强牛群的生产能力,增加农民收入,努力建设规范化、标准化的黄牛养殖基地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737号的相关规定下,商务部将通过自发布之日起,对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的2个省级畜禽种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。同时,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专家组的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这样既有利于规范和打击违法,又可以使生产经营主体通过自我教育,不断提升其依法管理水平。
六、强化组织领导,提高执法能力
国家工商总局将通过各种形式培养各级渔业行政执法人员,引导他们按照管理规范、执法能力强、依法行政、履职尽责、示范创建的要求,严格遵守国家内部、广大渔民利益关系上移、渔政执法、渔民团结一致的原则,按照长江流域禁捕、执法导向,加强领导,使其加强统筹协调,强化责任落实,取得实效。同时,通过地方各级渔业行政执法队伍人员,按照部门职责,加强统一领导,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,做到分工合作,强化同业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形成齐抓共管、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。
七、严格监管队伍建设,提升执法队伍
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保障渔民群众致富增收,提高渔民素质的重要工作,也是一项重大事情。为确保全县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取得有效工作成效,各区、县(市、区)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切实加强执法和协作,细化工作措施,积极配合各项措施落实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市、县(市、区)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和各区(市、区)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任务目标,按照职责分工,认真组织,强化协作,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,做到面对面、指导到人。要组织广大渔民加大宣传力度,积极参加渔业执法知识培训。要认真查漏补缺,规范执法程序,加大查处力度,加快推进渔政执法行动的落实。
(二)规范执法行为。市、县(市、区)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法律法规,增强执法水平和能力。市、县(市、区)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捕捞、经营、使用野生鱼和未列入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名录、禁用渔具、不符合规定的捕捞工具、违规用药、滥用渔具、违法使用水生生物的行为。